本**区2026年薄姬岭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001第1包
| **** | 53.9785万元(人民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区2026年薄姬岭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4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区2026年薄姬岭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 **** | **省******办事处****办公室103号 | 539785.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区2026年薄姬岭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马凯丽 | 豫241****07711 | |
三、评审专家名单:郭清(组长)、崔建桃、郭鹏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优惠5%收取。
收费金额:6153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桂花中路
联系人:庆女士
联系方式:0379-****7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州中路329****广场2502室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0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谢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7921
2026年4月13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区桂花中路
联系人:庆女士
电话:0379-****79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州中路329****广场2502室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0379-****6006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