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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环境影****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08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 1 | 临****公司木板材加工及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嘉****公司 | **市**县杜曲镇湾陶村小十字街向南400米路西 | 临环监表﹝2026﹞7号 |
| 2 | ******公司冰雪运动****基地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嘉****公司 | **市**县**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D区)2号厂房 | 临环监表﹝2026﹞8号 |
临环监表﹝2026﹞7号关于临****公司木板材加工及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临环监表﹝2026﹞8号关于******公司冰雪运动****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