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鹿寨镇公墓项目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

审批
广西-柳州-鹿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公墓项目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18:00

鹿预征告字〔2026〕3号

****公墓项目因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市**县**镇龙田村寨头屯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

**市**县**镇龙田村寨头屯(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公墓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示意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土地面积54.7260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政府组织实施的殡葬等公共事业建设的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公墓项目用地,拟开发的用途为特殊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四、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中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农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鹿政规〔2023〕7号)、《****关于公布2023年**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鹿政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构)筑物及抢葬坟墓,凡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及抢葬的坟墓,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3日

附件:****公墓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示意图

****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公墓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示意图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