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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市**街****服务中心向我局提出迁移城市树木申请,根据《**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现就上述工程项目迁移城市树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9日(共7日)。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163.com。
(二)电话:0760-****5826。
(三)信函:**市****五路60****管理中心(邮编:528403),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市**街道暗涵治理工程(二标段)EPC(东苑路)迁移树木的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市**街道暗涵治理工程(二标段)EPC(东苑路)迁移树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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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