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征集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征集《****幼儿园)校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我局草拟了《****幼儿园)校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次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2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通讯地址:****611室(**大道50号);

电子邮箱:jyzh@gxj.****.cn;

联系电话:0774-****58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幼儿园)校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幼儿园)校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根据《****教育厅关于****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 6号)及《****教育厅****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 8号)精神,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小学(幼儿园)推行校服市场化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校服选用采购为核心,推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款式、学生(家长)市场自购”的校服选用新模式。通过市场化改革,杜绝校服采购环节的利益输送,纠治购买校服乱象,保障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价格合理、款式美观,努力实现“学生舒心、学校省心、家长放心”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幼儿园)。

三、款式数量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每学段春秋装、夏装、冬装各1款。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6年3月—4月)

1.加强组织领导。****小学(幼儿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等日常工作。

2.印发实施方案。开展前期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印发实施方案。

(二)校服款式征集阶段(2026年4—6月)

1.公开征集校服款式。发布校服款式征集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春秋装、夏装、冬装设计方案。

2.材料初审。由工作专班核对投稿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原创承诺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建立作品台账。
3.评审组审定。组织由学生、家长、老师、学校领导、社会代表及工作专班成员等组成的评审组,依据安全性、舒适性、美观性、经济性、文化性等标准,对合格作品进行量化打分,选出每学段夏季短袖、春秋长袖薄款、冬季长袖厚款各3款入围。如投稿作品总数不足的,符合要求的均进入下一阶段。

4.公众投票。****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公众号对入围作品进行公示,组织全市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进行网络投票。

5.确定款式。按公众投票票数高低选出最终款式。评审组对通过的最终款式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按要求修改完善。

6.公示款式。校服最终确****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广实施与过渡衔接阶段(2026年7月起)

1.宣传引导与自愿原则。****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官网、公众号、家长会等渠道,广泛宣传校服改革意义。校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学校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规范着装,鼓励学校统一着装上学。校服选用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学生和家长可按公布的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校不得代收费用,不得组织统一征订。

2.新旧款式衔接。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幼儿园)的起始年级新生开始选用新款校服(自愿购买)。非起始年级学生可继续穿着原有款式校服,或根据个人需求自愿选购新款校服,确保新旧衔接平稳有序。

3.校服采购合同处理。自《****幼儿园)校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起,对于校服****学校,不再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对****学校,应积极与供应商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如协商不成,可继续履行至合同期满,期满后须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

4.学校标识(LOGO)规范使用。学校可根据自身文化特色,经校内民主程序设计LOGO,并向社会公开。学校LOGO应设计简洁、得体,建议尺寸不超过5厘米,适合置于校服左胸位置。其使用不得影响校服的安全、舒适与美观。****学校LOGO,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决定,学校不得强制要求。鼓励销售企业提供免费的LOGO缝制服务。

(四)规范市场与质量监管阶段(长期坚持)

1.生产环节准入。凡依法取得服装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均可按照全市公布的统一款式、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2.销售环节管理。符合经营条件的线下门店(含商超、专卖店)及线上电商平台均可依法销售校服。不得设置“定点采购”“指定商家”等排他性条款。严禁在校内设置售卖点。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代购校服或向学生、家长指定购买地点。

3.严格质量标准。校服必须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等国家标准及环保要求,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4.规范校服产品标识。校服必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规格或型号、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内容。严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或认证标识,严禁伪造或虚假标注产品标识。

5.加强服务保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公益捐助校服,学校要做好捐助校服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全市校服管理改革方案的制定;统筹协调校服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加强校服选用政策解读与宣传。

(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校服质量监管,依法对生产、销售环节校服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通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加强校服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校服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级原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3
意见征集
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征集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