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2023-13号高旺路与高仕路交叉口东北侧出让地块(高著公馆)电力接入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各投标单位:
宗地2023-13号高旺路与高仕路交叉口东北侧出让地块(高著公馆)电力接入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如下:
1、问:需报送样品的要求,在通用合同条款中描述是详专用条款,在专用条款中描述是详通用条款。两者相悖,请明确具体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答:无样品报送要求。
2、问: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最终结算价款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控制价,结算金额是否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价款据实结算
答:需按榕政办〔2017〕371号办理通过后并入结算。
3、问:清单编制说明中提到拆除电缆是否为图示的这根ZC-YJV22-8.7/10KV-3*400,具体长度能否明确。
答:长度现阶段未能明确,工程量按实计入结算。
4、问:图纸接线图中电缆为ZC-YJV22-8.7/10KV-3*400,平面路径图及控制价中为ZC-YJV22-8.7/10KV-3*300,请明确应采用哪种型号的电缆。
答:本项目电缆型号为ZC-YJV22-8.7/10KV-3*300。
5、问:请明确破路审批及青赔是否在中标单位范围内。
答:中标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破路审批流程,青赔不属于本项目范围。
6、问:控制价中未计入电缆拆除费用,合同施工范围中未包含该项工作内容,请明确拆除是否在施工范围内。
答:电缆拆除在本项目范围内,工程量按实计入结算。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2026 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