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北站房YWBZFTJ装饰项目 建筑检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SHFZS-JSFW-2026-004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站北站房YWBZFTJ装饰项目经理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站北站房及相关工程 2.2 供应范围:******站北站房YWBZFTJ装饰项目建筑检测技术服务 2.2 招标内容:建筑检测技术服务 2.3 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自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服务经验的服务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实现“三证合一”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本次服务的检测参数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份招标技术服务近两年(2024年-至今年)国家重点工程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检测技术服务业绩。 3.1.3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铁路局、****公司、****公司、****限制交易期内、****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4 投标人税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0100)。注册后,投标人操作步骤如下: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供应商首页”---“我的交易”---“最新商机(公告)”---在“更多”中查询对应采购名称并点击响应,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18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次招标专用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站北站房装饰项目检测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汇款成功后,****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应商交易系统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7时00分,地点**省**市**区月明路33****中心B座。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除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外,投标人也可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递交地点:**省**市**区月明路33****中心B座,联系人:章天明,电话:159****3567,招标人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网上开标解锁密码递交时间同上(建议设置自动解锁)。标书代写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标书代写 PDF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截止时间同上。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通知。 6. 开标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省**市**区月明路33****中心B座。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月明路33****中心B座 邮 编:314000 联系人:章天明 电 话:159****3567 邮 箱:****@qq.com 附表:包件划分、投标保证金
注:上表数量为招标人暂估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的增减。招标人减少的,不属于违约;招标人增加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