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04-13
****高****支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代建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高****支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代建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未按招投标相关法规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所需的必要资料,请提供本项目可行件研究报告文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
答: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项目已有的资料已上传,请自行查阅下载。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3.2.1的“2、拟任代建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提****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原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请问其他人员提供的聘用合同是特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退休返聘合同、临时用工协议等方式均可提供聘用合同的是否也须满足签订合同近六个月的时限要求
答:(1)其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是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2)聘用合同签订的时限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附表 4-9(B):商务评审评分表中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有一人取得国家最高等级注册(登记)类证书得 3分,最多加12分。”请问是每人1本证加3分须4人才加12分,还是1人多本证可以累计加12分
答:1人多本证书的不累计加分。
问题4:附表 2-1(A):代建管理团队其他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中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资质要求没有勾选,请予明确。
答:无要求。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监督机构:****委员会,电话:0731-****152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
地址:**省**市******开发区
联系人:吕晓宇
联系电话: 153****200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
联系人:吴安利、倪芳芳、田甜
联系电话:0731-****3431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