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审〔2026〕12号
******局:
《******局关于申请**市2026年红树林营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江自然资函[2026]3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局关于调整实施2025年**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请示市府办文件处理意见》,同意实施**市2026年红树林营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红树林营造面积140 公顷,其中广海镇营造面积75 公顷,海宴镇营造面积65 公顷,红树林种植区比例不小于60%。建设内容包括:地形改造、苗木种植、管护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0024.9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9.96 万元(含勘察费150.37万元、设计费316.18万元、工程监理费204.83万元、其他费用518.58万元),预备费785.05 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7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通过统筹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等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解决。
六、建设方式:项目采用代建制,****门市****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市2026年红树林营造工程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 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 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6年4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