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苏相国土2025-WG-45号地块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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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相国土2025-WG-45号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 **苏相国土2025-WG-45号地块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S320********004****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相国土2025-WG-45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相开管审投备〔202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相国土2025-WG-45号地块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苏相国土2025-WG-45号地块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御窑路以东、凤北荡路以南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开发区御窑路以东、凤北荡路以南,建设生产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636万元,受监工程造价约152000.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约636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须上传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对申请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执行****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标书代写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6名时,****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或说明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集团(https://jsgc.****.cn)、 **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市**经开区澄阳街道富元路**工业坊7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商务中心2E楼东楼2楼

联系人:曹晓露 联系人:官映辉、谈雪平、刘露冰杰、刘广郑

电话: 0512-****3650 电话:0512-****5388-800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官映辉

邮编: / 传真:/

电子邮箱: / 邮编:2150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2-****236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 号文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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