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盐城-盐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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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5-11-20
标 题 **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
文 号 苏政挂J〔2025〕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J〔2025〕14号

****政府关于
**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都政请示〔2025〕5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以及《******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人民政府用地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9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市**区郭猛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0.3261公顷(含耕地0.3261公顷);建新区总规模0.316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3160公顷(占用农用地0.3160公顷,含耕地0.0114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征收土地申请,将位于**市****社区居委会的0.316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四、你区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5年11月2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印发 2025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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