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供应商报价前请仔细阅读发询条款,其中商务条款、技术条款、报价要求附件中带*项均为否决项,附件中有模板格式的请按本询单模板格式完成上传,带*附件项仅可上传一份PDF文件(多页时需合并到一个文件里);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或上传附件不符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不接受对带*项的任何补充资料。
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
(二)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提供生产许可证。
*3、报价单位必须为产品制造商。
(三)售后服务:中选供应商在产品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并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
(四)付款方式:我公司不提供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12个月内分期付清货款。
(五)运输方式:汽运到货。
(六)交货地点:详见询单矿别描述,具体地点和数量以订单为准,并按矿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
(八)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九)供货要求:中选人应按照询单要求提供满足要求的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加急标书代写
(5)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6)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7)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处罚期限。
(十三)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1.****集团****公司监督电话:0356-****117,电子监督邮箱:****@163.com。
2.晋****公司电子监督邮箱:****@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集团有限公司。
(十五)其他要求:因采购一体化平台管理需要,首次中标****集团采购项目的新供应商,需在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欧贝平台向****集团发起自荐并联系****集团****公司信息商务部(0356-****192)完成供应商注册,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拟签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技术条款: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
电缆用于电力、通信传输。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1、导体应是退火铜线,导体中的单线可以不镀锡或镀锡。
2、绝缘材料应挤包在导体上,且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绝缘体、导体。绝缘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
3、控制电缆绝缘线芯应采用着色绝缘识别或采用数字识别,除用绿/黄组合色识别的绝缘线芯外,电缆的每一绝缘线芯只用一种颜色。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绝缘最薄处应不小于标称值90%减去0.1mm。电缆表面需标识长度、规格、安标、生产厂家等信息。
4、包装及其他性能满足GB/T9330-2020标准。
5、交货时每盘长度根据双方协议长度交货,长度计量误差不超过±0.5%。
(三)包装:执行行业标准。
(四)供货及售货服务要求
1、要求全部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保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商标、产地、厂名厂址、认证资质等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及服务支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或技术问题,出卖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需要派技术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的,应无条件提供技术及服务支持。
2、到货验收时需要提供查验的证件:产品合格证。
3、在验收入库和使用过程中,买受人可随机抽检,如存在争议,共同取样送第三方检测,检测合格,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4、在产品验收期间,若产品存在货物规格型号与合同规格型号不符、制造****制造厂商不符(经买受人批准同意替换的除外)、配件产品与原主机不匹配等问题的,出卖人负责免费更换一次货物。出卖人不能、不同意更换或更换后仍不满足买受人要求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5、在产品使用期间、质保期或合理使用寿命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出卖人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出卖人不能、不同意维修更换或经维修更换后仍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6、需要检验的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卖人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负责免费更换,出卖人不能、不同意更换或更换后再次检验仍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7、出卖人存在伪造资质、证明、验收资料,提供假冒伪劣翻新产品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五)自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单位之日起质保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