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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舜城新区泉水湖商业开发项目) | 文号: | 东征预字〔2025〕19号 |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尧渡镇查桥村、查桥村前村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前村组集体土地,南至舜贤路,西至泉水湖桥,北至泉水湖。【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县尧东一体化舜城-5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12月25****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尧渡镇、查桥村、前村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8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袁蕾,联系方式:0566-****21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