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253.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赵李桥镇胜利街2025-赵李桥镇-07号地块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8.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5253.3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131 | |||
| 起始价: | 25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14日 至 2026年05月07日 到 ****一楼大厅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14日 至 2026年05月07日 到 ****一楼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5月0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5月08日 11时00分在****(**市**大道391号)二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备注:1、本次拍卖土地起始价为253万元,建筑物评估为55.74万元(不参与溢价),土地加地上建筑物总价为308.74万元(不含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缴纳)共同构成。 2、本次出让实行房屋与土地一并出让,溢价部分全部计入土地收益,房屋价值不参与溢价。 3、竞得人应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对应价款另行全****储备中心指定专户: 收款单位:**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账 号:203********100****81552开 户 行:****银行**市支行。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瑞通大道198号
联 系 人:徐晓琴
联系电话:****62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40********04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