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资金现金 |
| 140,000元 人民币 |
| 7,115,491.2元 人民币 |
| 无 |
| 乌江**榨****基地(一期) 8#车间窖池环氧树脂涂料工程(第二次) 答疑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乌江**榨****基地(一期)8#车间窖池环氧树脂涂料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下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部分:答疑 无 第二部分: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迁移量按GB 4806.1-2016《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其中铅、镉、砷迁移量不得检出。”修改为“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迁移量按GB 4806.1-2016《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其中铅、镉、砷迁移量不得检出,其中无碱玻纤布可以不检测双酚A迁移量、环氧氯丙烷、重金属(铅、镉、砷)三项指标迁移量。”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四、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迁移量按GB 4806.1-2016《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其中铅、镉、砷迁移量不得检出。”修改为“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迁移量按GB 4806.1-2016《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其中铅、镉、砷迁移量不得检出,其中无碱玻纤布可以不检测双酚A迁移量、环氧氯丙烷、重金属(铅、镉、砷)三项指标迁移量。”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4月2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本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 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