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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01627D | 建设单位法人:尹燕滨 |
| 孙殿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化工产业园**大街以北 |
| 产业园项目**生物Ⅰ(氨基葡萄糖盐酸盐)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 ****化工产业园**大街以北 |
| 经度:117.05797 纬度: 36.0215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8 |
| 泰岱环境审〔20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375.43 |
| 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0162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01627D | 验收监测单位:**奥斯****公司 |
| ****0902MA3N1MQ71G | 竣工时间:2025-11-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氨基葡萄糖盐酸盐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三种产品产能分别为氨基葡萄糖盐酸盐1550~2000t/a、N-乙酰氨基葡萄糖(纯品)0~200t/a和N-乙酰氨基葡萄糖(30%)0~1200t/a,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产能。 |
| 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产能。发酵罐为控产能设备,其数量和规格与环评一致,实际生产线氨基葡萄糖盐酸盐产能不变,仅增加产品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脱色膜过滤 将陶瓷膜清液罐中物料泵入脱色膜过滤系统进行循环过滤脱色,清液泵入脱色膜清液罐;过滤浓水返回陶瓷膜过滤器。 纽克压滤 将浓缩结晶后物料泵入纽克压滤机压滤。固体留在压滤机内,母液进入精制母液储罐暂存,经氢氧化钙中和后作为固废处置。 醇洗、压滤 向钮克压滤机中泵入一定量的92%乙醇,搅拌均匀浸泡3h,通氮气压滤得到氨基葡萄糖盐酸盐和醇洗母液。醇洗母液经废乙醇接收罐暂存后转入废乙醇中间罐,经乙醇精馏塔回收乙醇。 乙醇精馏 精馏塔内通入蒸汽,常压下维持塔底温度80-150℃,经三级水冷凝后得到92%的回收乙醇,回用于醇洗工序。 筛分粉碎包装 将干燥后的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经密闭管道转入筛分机筛分,合格品经真空上料机转入自动包装系统,大颗粒经粉碎机粉碎后进入自动包装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脱色压滤 将陶瓷膜清液罐中物料泵入脱色釜内,加活性炭进行脱色,清液泵入脱色清液罐,废活性炭从板框中放出后集中处理。使用精制脱色清洗后活性炭,不增加废活性炭量,不会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离心 将浓缩结晶后物料泵入离心机离心。固体留在离心机内,母液进入精制母液储罐暂存,母液经氢氧化钙中和后作为固废处置。处理量不变,不新增污染排放,不会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醇洗、离心 向离心机中泵入一定量的乙醇,搅拌均匀浸泡3h,离心得到氨基葡萄糖盐酸盐和醇洗母液。醇洗母液经废乙醇接收罐暂存后转入废乙醇中间罐,经乙醇蒸馏釜塔回收乙醇。离心机密闭收集,处理量不变,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不会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乙醇蒸馏 乙醇蒸馏釜内通入蒸汽,微负压下对乙醇进行蒸馏,经冷冻水冷凝后得到回收乙醇,可满足本项目生产要求,回用于醇洗工序。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不会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筛分包装 将干燥后的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经密闭管道转入筛分机筛分,合格品经真空上料机转入自动包装系统,大颗粒返回粗品溶解。减少粉碎废气,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不会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新增N-乙酰氨糖(30%溶液和纯品)生产,工艺流程详见3.7.2。增加N-乙酰氨基葡萄糖产能,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相应减产,且N-乙酰氨基葡萄糖生产工序少于氨基葡萄糖盐酸盐,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且没有新增污染物种类。 |
| 新增N-乙酰氨糖(30%溶液和纯品)生产,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称量废气、配料废气、活性炭投料废气,要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高25米、内径0.3米排气筒P3-1达标排放。 2、接种废气、发酵废气、灭活废气、膜过滤废气、板框压滤废气、水解废气、清液浓缩不凝气、一次母液浓缩不凝气、精制浓缩不凝气、菌渣间废气,要一并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高25米、内径0.9米排气筒P3-2达标排放。 3、筛分粉碎废气、包装废气,要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高25m、内径0.3米排气筒P3-3达标排放。 4、醇洗废气、压滤废气、乙醇精馏废气、烘干废气,要一并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高25m、内径0.6米的排气筒P3-4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通过采取负压收集、洁净系统过滤,采用密闭、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及高效工艺与设备,减少工艺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各反应设备、管道密闭设计,防止泄漏;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措施,污染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项目要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化验室废水,进****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纯水站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一起,经企业总排放口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总排放口排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1.废气治理废活性炭、精馏残液、化验室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其在厂区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处理站污泥要进行危废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合理处置,未经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配料废包装袋、过滤废滤布、脱色废活性炭、洁净间废过滤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外售**回收单位。 3.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过滤滤渣外售综合利用。 4.生活垃圾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要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要依托现有1座1300m3事故水池、1座259m3初期雨水池,做好事故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按要求设置围堰以及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厂区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发酵车间、提取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罐区、事故水池等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实际建设情况:称量废气、配料废气、活性炭投料废气,要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54排气筒排放。 接种废气、发酵废气、灭活废气、膜过滤废气、板框压滤废气、水解废气、清液浓缩不凝气、一次母液浓缩不凝气、精制浓缩不凝气、菌渣间废气,要一并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51排气筒(高25m,内径0.9m)排放。 筛分废气和包装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一并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53(高25m,内径0.3m)排放 乙醇储罐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采用“两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42排放; N-乙酰氨糖浓缩废气、压滤废气、脱色废气、压滤废气、干燥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经DA052排气筒(高25m,内径0.8m)排放。 N-乙酰氨糖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已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53排气筒(高25m,内径0.3m)排放。 醇洗废气、压滤废气、乙醇蒸馏废气、烘干废气,要一并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52(高25m,内径0.8m)排放。 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通过采取负压收集、洁净系统过滤,采用密闭、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及高效工艺与设备,减少工艺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各反应设备、管道密闭设计,防止泄漏;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措施,经检测污染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项目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化验室废****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站排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一并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公司处理后排入漕河。 经检测,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①废气治理废活性炭、蒸馏残液、化验室废物、污泥均为危险废物,在西厂区危废间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②中和后淘汰母液经鉴别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与配料废包装袋、过滤废滤布、脱色废活性炭、洁净间废过滤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过滤膜等一般固废委托****合理处置。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了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合理规划了厂区布置、加强厂区绿化,降低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经检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厂内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911-2026-033H),本项目已纳入应急预案中。****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了衔接,定期进行了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了环境风险。东厂区设置1座1300m3事故水池、1座259m3初期雨水池,并按要求设置了围堰以及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厂区采取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发酵车间、提取车间、罐区、污水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实际取消粉碎工序,不再产生粉碎废气,其余与环评一致,可减少废气排放 依托盐酸储罐废气治理措施加严,排气筒编号变化。 乙醇储罐已建成验收。 与氨基葡萄糖盐酸盐废气措施共用。 增加N-乙酰氨基葡萄糖产能,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相应减产,且N-乙酰氨基葡萄糖生产工序少于氨基葡萄糖盐酸盐,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且没有新增污染物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4 | 0 | 0 | 0 | 4.4 | 4.4 | |
| 0 | 5.41 | 5.57 | 0 | 0 | 5.41 | 5.41 | |
| 0 | 0.07 | 0.62 | 0 | 0 | 0.07 | 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6.619 | 0 | 0 | 0 | 0 | / |
| 0 | 0 | 0.304 | 0 | 0 | 0 | 0 | / |
| 0 | 0.361 | 44.464 | 0 | 0 | 0.361 | 0.361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处理站COD去除效率为95.50%、氨氮去除效率为98.45%、BOD5去除效率为95.64%、总氮去除效率为89.02%、SS去除效率为69.26%、总磷去除效率为93.66%,整体处理效果较好。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0~8.2,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全盐量、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碘化物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23mg/L、39mg/L、1.47mg/L、40.5mg/L、11.2mg/L、1.37×103mg/L、354mg/L、170mg/L、1.21mg/L,各项污染物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称量废气、配料废气、活性炭投料废气,要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54排气筒排放。 接种废气、发酵废气、灭活废气、膜过滤废气、板框压滤废气、水解废气、清液浓缩不凝气、一次母液浓缩不凝气、精制浓缩不凝气、菌渣间废气,要一并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51排气筒(高25m,内径0.9m)排放。 筛分废气和包装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一并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53(高25m,内径0.3m)排放 乙醇储罐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采用“两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42排放; N-乙酰氨糖浓缩废气、压滤废气、脱色废气、压滤废气、干燥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经DA052排气筒(高25m,内径0.8m)排放。 N-乙酰氨糖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已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53排气筒(高25m,内径0.3m)排放。 醇洗废气、压滤废气、乙醇蒸馏废气、烘干废气,要一并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52(高25m,内径0.8m)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点控制区 | 称量废气、配料废气、活性炭投料废气,要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54排气筒排放。 接种废气、发酵废气、灭活废气、膜过滤废气、板框压滤废气、水解废气、清液浓缩不凝气、一次母液浓缩不凝气、精制浓缩不凝气、菌渣间废气,要一并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51排气筒(高25m,内径0.9m)排放。 筛分废气和包装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一并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53(高25m,内径0.3m)排放 乙醇储罐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沸石分子筛固定床+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采用“两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经25m高排气筒DA042排放; N-乙酰氨糖浓缩废气、压滤废气、脱色废气、压滤废气、干燥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经DA052排气筒(高25m,内径0.8m)排放。 N-乙酰氨糖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已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53排气筒(高25m,内径0.3m)排放。 醇洗废气、压滤废气、乙醇蒸馏废气、烘干废气,要一并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52(高25m,内径0.8m)排放。 | DA053、DA054排气筒废气治理设施颗粒物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90.37%~90.57%,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良好。DA054、DA053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5mg/m3、6.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12kg/h、0.009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DA051排气筒氨、氯化氢、硫酸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11mg/m3、10.3mg/m3、0.66mg/m3、2.79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27kg/h、0.126kg/h、0.008kg/h、0.029kg/h,臭气浓度最大为724(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II时段 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DA052排气筒氯化氢、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浓度分别为10.3mg/m3、2.92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77kg/h、0.019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II时段 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范围为52~58dB(A),夜间噪声监测范围为42~49dB(A);西厂界昼间噪声监测范围为52~57dB(A),夜间噪声监测范围为43~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 1 | 厂区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发酵车间、提取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罐区、事故水池等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厂区采取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发酵车间、提取车间、罐区、污水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1 | 1.废气治理废活性炭、精馏残液、化验室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其在厂区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处理站污泥要进行危废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合理处置,未经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配料废包装袋、过滤废滤布、脱色废活性炭、洁净间废过滤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外售**回收单位。 3.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过滤滤渣外售综合利用。 4.生活垃圾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①废气治理废活性炭、蒸馏残液、化验室废物、污泥均为危险废物,在西厂区危废间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②中和后淘汰母液经鉴别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与配料废包装袋、过滤废滤布、脱色废活性炭、洁净间废过滤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过滤膜等一般固废委托****合理处置。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要依托现有1座1300m3事故水池、1座259m3初期雨水池,做好事故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按要求设置围堰以及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 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厂内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911-2026-033H),本项目已纳入应急预案中。****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了衔接,定期进行了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了环境风险。东厂区设置1座1300m3事故水池、1座259m3初期雨水池,并按要求设置了围堰以及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
| 本项目利用现有的过瘤胃车间和硫酸二乙酯车间。过瘤胃车间西部目前用于其他产品的暂存,产品清空后可以使用;硫酸二乙酯已于2022年12月停产,设备已拆除,目前闲置。生产车间可依托 1、3#仓库最大储存能力4000t,现有工程原料和成品储存量为2000t,仍有较**量,可依托; 2、西厂区危废间储存能力为1000t,本项目完成后增大了危险废物的周转次数,可依托; 3、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储罐,根据目前现有储罐的周转周期,本项目完成后增大了依托储罐的周转次数,但周转周期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依托 ①利用厂区现有1座1200m3循环水池,设计循环水量6000m3/h,设计循环水出水温度约33℃,回水温度约43℃。现有实际最大使用量是3600m3/h,同期工程用量为560m3/h,余量可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可依托; ②西厂区纯水站纯水制备能力 40m3/h,在建工程纯水用量为775.4m3/d,同期工程纯水用量为7.87m3/d,仍有154.95m3/d的余量,本项目纯水用量为4.14m3/d,可依托。 项目依****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800m3/d,在建工程废水处理量为238.96m3/d,同期工程废水处理量为27.32m3/d,****处理站的废水量为46.32m3/d,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可以满足项目废水的处理需求,可依托 厂区建有1300m3的事故水池一座、259m3的初期雨水池一座和1200m3的消防水池一座,可依托 生产车间和洁净间面积可满足两个项目使用需求;本项目与同期项目执行相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相同,废气治理设施可依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利用现有的过瘤胃车间和硫酸二乙酯车间。过瘤胃车间西部目前用于其他产品的暂存,产品清空后可以使用;硫酸二乙酯已于2022年12月停产,设备已拆除,目前闲置。生产车间可依托 1、3#仓库最大储存能力4000t,现有工程原料和成品储存量为2000t,仍有较**量,可依托; 2、西厂区危废间储存能力为1000t,本项目完成后增大了危险废物的周转次数,可依托; 3、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储罐,根据目前现有储罐的周转周期,本项目完成后增大了依托储罐的周转次数,但周转周期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依托 ①利用厂区现有1座1200m3循环水池,设计循环水量6000m3/h,设计循环水出水温度约33℃,回水温度约43℃。现有实际最大使用量是3600m3/h,同期工程用量为560m3/h,余量可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可依托; ②西厂区纯水站纯水制备能力 40m3/h,在建工程纯水用量为775.4m3/d,同期工程纯水用量为7.87m3/d,仍有154.95m3/d的余量,本项目纯水用量为4.14m3/d,可依托。 项目依****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800m3/d,在建工程废水处理量为238.96m3/d,同期工程废水处理量为27.32m3/d,****处理站的废水量为46.32m3/d,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可以满足项目废水的处理需求,可依托 厂区建有1300m3的事故水池一座、259m3的初期雨水池一座和1200m3的消防水池一座,可依托。 同期项目未建设,生产车间和洁净间面积可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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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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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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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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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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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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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