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 “文化润疆”工作要求,充分挖掘好、保护好**县丰富的历史文物**,进一步提升**县文化场馆的馆藏文博内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体现**县发展的历代文物及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
古代史类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收藏品,包括石器、玉器、瓷器、钱币、陶器、青铜器等。
(二)
历史文献类
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古籍、档案、契约、书信、地图等。
(三)
实物见证类
各民族共同生产生活的传统工具、服饰、器皿、手工艺品,以及守边护边相关的戍边日志、通讯器材、巡边装备等。
(四)
艺术创作类
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绘画、雕塑、音乐、舞蹈、影视作品及手稿。
(五)
口述影像类
各民族代表人物访谈视频、老照片、录音资料,以及反映各民族共同奋斗的影像资料。
(六)
特色**类
**特色非遗项目、民俗活动、自然景观相关的实物及数字化素材。
二、征集要求
(一)
来源合法
文物所有者需确保收藏品来源传承有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提供人所提供的文物展品信息应是未进入其他单位征集流程的文物展品。对于来源不明、所有权存在争议的文物不予接收。
(二)
文物状况
文物应尽量保持原状,无严重损坏或经过不当修复。文物的完整性、保存状况等将作为评估收藏价值的重要因素。
(三)
说明信息
请务必为每件(组)文物附上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来源,以及提供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三、征集方式
(一)
无偿捐赠
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赠书或收藏证书。
(二)
代管代展
特别珍贵且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将代管代展,签订保管协议,所有权不变。
(三)
有偿购买
经专家鉴定后,对有收藏价值的藏品,可采取有偿购买的方式进行征集。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0908-****711
邮箱:****@163.com**县文博馆馆长阿衣夏木古力﹒吾不力哈司136****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