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办事处****电站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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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1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3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3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4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2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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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办事处****电站项目已于2026年4月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4****事务所审计****银行资信证明”,仅提供从****银行资信证明,是否符合该财务要求 回复:符合。****银行****银行资信证明,即满足本项目财务资格要求。 2、招标文件里针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要求共有三处,具体如下: (一)第13页的第3.1.10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 (二)第46页发包人要求中的1.2条基本要求:“现场总包项目部人员配置的最低要求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勘察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造价管理员1人、安全负责人1人、土建专责3人、电气专责3人、安全员3人、质检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除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外,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三)第282页项目组织与管理的第1.4.4条:“现场项目部人员配置有(除项目经理外):现场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土建专责2人、电气专责2人(进入调试及投运阶段不少于3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对承包方配备的现场人员,如若不能胜任其工作,发包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 请问应以哪条要求作为人员配备标准 回复:以第46页发包人要求中的1.2条基本要求为准且要求“施工员不少于3人”。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4条明确工期要求为“总工期10个月”,投标函中约定形式为“工期 日历天”,请问投标函中工期填写300日历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本项目澄清文件中已明确,请自行关注。 4、在**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上传标书页面,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平台中所填的项目负责人和下面的委托人是否为同一个人 回复:平台中信息填写以机管系统要求为准。 5、本项目所用的项目经理是否需要办理个人CA 回复:因系统限制仅支持对投标文件封面进行签章,其他内容以机管系统要求为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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