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清远佛冈110千伏迳头站至110千伏枫华站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佛冈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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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110千伏迳头站至110千伏枫华站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4-13

根据****110千伏迳头站至110千伏枫华站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04-14至2026-04-20(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市级综合业务区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10千伏迳头站至110千伏枫华站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线路途径**市**县迳头镇和**市白沙镇

环评机构:

**智环****公司

项目概况:

在110千伏迳头站、110千伏枫华站各扩建1个110千伏间隔。自110千伏迳头站至110千伏枫华站,**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14.8公里。为配合间隔调整,对110千伏环迳线#65改造,**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1×0.1公里。拆除原110千伏环迳线#64-迳头站构架段线路长度约1×0.1公里,拆除单回路杆塔1基(铁塔1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项目线路运行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环境影响,采取优化线高及导线相序等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二、生态环境: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塔基开挖、施工临时占地等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运营期主要为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噪声的影响。项目严格落实沿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三、地表水:施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依托当地周边居民现有排水设施处理、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浇灌。营运期间无废水排放。

四、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车辆运行产生的废气。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废弃物、弃土渣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定期洒水或覆盖。营运期间没有大气污染物产生。

五、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对运行噪声源强予以控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运送至指定消纳场处置。原有输电线路拆除产生的拆除原线路的铁塔、导地线、金具等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