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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服务中心需要,我局计划向市场供应一宗土地,面积24305平方米,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权属证明 |
地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设定容积率 |
土地使用权年限 |
土地面积(㎡) |
公示时间 |
| 1 |
粤(2019)**县不动产权第****395号 |
441****008008GB 00063W****0000 |
**镇闪光村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5 |
50年 |
24305 |
30天 |
根据国土**部21号令规定,在该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如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接受意向用地申请时限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3日。接受意向用地申请地点:**县北门路362号(自然**利用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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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