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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韩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韩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数字孪生系统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韩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数字孪生系统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省﹒**市﹒市辖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与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财政资金,出资比例分别为79%、21%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数字孪生系统,包括业务应用、数字孪生平台、感知系统以及系统集成等内容,主要如下: (1)业务应用:建设工程安全、防洪兴利调度、生产运营管理、巡查管护、综合决策支持及其他业务等应用模块。 (2)数字孪生平台:建设模型系统、知识系统、数据底板。 (3)感知系统:基础软件(统一用户、报表引擎、流程引擎、GIS平台、数据库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等),基础硬件(数字孪生渲染服务器、模型服务器、****工作站等)。 (4)系统集成:本工程生产自动化系统、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一期、二期)、智能水质检测系统、大型引调水工程水动力模型及智能调度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中的水动力模型、智能调度模型、充排水模型以及水质预警及应急保障技术研究项目中的水质模型等成果进行整合,集成至本项目,构成统一的数字孪生系统。 本项目地点在**市,具体位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 招标内容 | (1)投标人负责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适用于本项目的标准规范等要求并结合本项目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内容直至本项目完整交付招标人使用,并通过最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文件。 (2)投标人负责数字孪生系统(包含业务应用、数字孪生平台以及感知系统等)的深化设计与集成,并提供业务应用【工程安全、防洪兴利调度、生产运营管理、巡查管护、综合决策支持及其他业务等应用模块】、数字孪生平台【模型系统、知识系统、数据底板】、感知系统(基础软件:统一用户、报表引擎、流程引擎、GIS平台、数据库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等;基础硬件:数字孪生渲染服务器、模型服务器、****工作站等)。 (3)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软件开发/采购、编程、测试、部署、交付、试运行、升级等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以及最终验收前的运行维护(包括日常监控与巡检、故障响应与处理、动态修正、迭代优化等)及培训。 (4)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硬件采购、运输、装卸、交货、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以及最终验收前的运行维护及培训。 (5)投标人负责将本工程生产自动化系统、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一期、二期)、智能水质检测系统、大型引调水工程水动力模型及智能调度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中的水动力模型、智能调度模型、充排水模型以及水质预警及应急保障技术研究项目中的水质模型等成果进行整合,集成至本项目,构成统一的数字孪生系统。 (6)投标人负责完成本合同系统而开展的必要科研,包括数字孪生信创技术体系研究、工程安全“四预”及智慧管理应用研究、工程运营智能体研究、工程运营知识库研究等。 (7)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系统联调、试运行和验收,负责提交设计文件、说明书等技术文件,负责提供技术培训,负责集成服务支撑,参与并配合本工程各类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政府验收)等工作。 (8)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其组成文件全部要求的相互协调和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装置或软件,如果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装置或软件在工程范围内,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涉及费用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9)招标人通过本项目技术条款对数字孪生系统提出了最低技术要求。技术条款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错误或与采购合同或与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描述不一致的地方,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供应商应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发现并在招投标阶段或合同执行阶段及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按照招标人书面回复结果无条件执行,投标人不得自行决定;投标人未能及时发现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已充分考虑了上述风险并已纳入投标报价中。 (10)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实现安全、质量创优目标。 |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 |||||
| 最高投标限价 | 2670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1.3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数字孪生或自动化或信息化类型业绩(且属于水利工程相关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提供满足要求的同类型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工程量清单等)及对应的发票,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均须在上述期间内,合同关键页须体现数字孪生或自动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信息(且属于水利工程相关业绩),如未体现、则须提供甲方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②提供已开发票的扫描件(累计发票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视为无效业绩。③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数字孪生或自动化或信息化类型业绩(且属于水利工程相关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提供满足要求的同类型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工程量清单等)及对应的发票,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均须在上述期间内,合同关键页须体现数字孪生或自动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信息(且属于水利工程相关业绩),如未体现、则须提供甲方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②提供已开发票的扫描件(累计发票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视为无效业绩。③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标书代写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com)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4-14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0 23:59:59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6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投标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6 09:00:0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标书代写 |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省****水厂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180****947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4号楼705室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冯工 | 联系电话 | 020-****0883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利厅 | 联系电话 | 020-****647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