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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电力变压器及综合配电柜等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6-04-14 |
| 2026-04-20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季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577-****8971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电站、电力变压器及综合配电柜等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电站、电力变压器及综合配电柜等一批废旧物资 |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台 | ||
| 数量 | 25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 现状分析 | ||||
| 瑕疵情况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处置的****电站1套、电力变压器6台及综合配电柜11台。 2.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付清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标的物以存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交付,《****电站、电力变压器及综合配电柜等一批废旧物资转让清单》仅供参考,若出现实物与标的清单实际品名、种类、数量、质量不符的情况,应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转让方不再进行找补。移交过程中,受让方不能以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擅自超越转让方指定的范围内容,一经发现给予处罚物资原值的2倍以内的罚金。 5.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看样须提早电话预约看样。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工作时间)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7-****8906 联系地址:**市江滨东路1****中心****拍卖行。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4月1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4月2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4月20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浙****开发区**五道227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25545E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0.6367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物成交后,受让方应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3万元。 2.履约保证金:3万元。项目成交,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交割完毕后,交易中心在收到有委托方盖章的《成交标的移交单》和《资产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本次标的成交价含税,转让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为13%。 4.标的物交付:标的物以存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交付,《****电站、电力变压器及综合配电柜等一批废旧物资转让清单》仅供参考,若出现实物与标的清单实际品名、种类、数量、质量不符的情况,应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转让方不再进行找补。移交过程中,受让方不能以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擅自超越转让方指定的范围内容,一经发现给予处罚物资原值的2倍以内的罚金。 5.标的物监管与交割:标的物交割之前,转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资产转让合同》签署完毕后,标的物监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可自行派人监管标的物(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按规定期限缴纳全额成交价款后,正式办理交割手续。正式办理交割手续前,标的物不得移离原位及搬离现场。标的物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移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6.逾期责任:受让方在付清全部款项后,转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办理移交手续后10天内清运完毕,逾期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处违约金成交价1%。若逾期超过5天,则本次转让合同自动终止,转让方有权自主处置剩余标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已交的拍卖成交款不予返还。 7.拆卸及卫生要求:受让方提货时,在现场拆卸要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和安全规定,受让方在拆卸及装运过程中的所有拆卸搬运费用及安全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提供拆卸方便。标的交割完毕后,受让方应及时做好标的现场施工面的卫生、清洁工作。 8.其他: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履约保证金按照“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规定处置。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全部清运完毕,****中心有限公司在收到委托方盖章的《资产交易合同》、《成交标的移交单》后,将履约保证金按其交纳竞买保证金路径无息退还。无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移交单不予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竞价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工作时间);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0577-****8906(季先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季先生、王先生 | 电话 | 0577-****8971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江滨东路1****中心一期二楼 |
| 联系人 | 季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906 | |
| 手机 |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麻寿彭 | 电话 | 135****7109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浙****开发区**五道227号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