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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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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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1号楼2号用房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6.8622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114.37㎡,房屋的建筑面积如有调整均以出租方委托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为准,租金不再进行调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4-1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4-20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6398、0577-****207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已租赁,于2026年6月15日到期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0)**区不动产权第****048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人须自行勘察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驻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拍卖方式:投标式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8622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首年租金挂牌价6.8622万元。 2、标的含免租金装修期15天(若标的为新承租人竟得,享有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计入合同租期,若标的为原承租人竟得,则不享有免租金装修期),含租期内。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4、以上标的租赁期按照一年360天计算。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①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在缴清相关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从原租赁到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②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新承租人应在缴清全部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起始时间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原承租人应在原租赁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完成房屋腾空、移交工作,结清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并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特别提醒:标的成交之日起超过两个月原承租人仍未腾空,导致出租方不能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时,承租人可选择待原承租户腾空出租方交付后继续入驻租赁物(租期起算日顺延至实际入驻之日)。承租人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承租人已缴纳的租金、物业费及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不得再以相关理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人****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在承租人选择退租前(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前)出租方已腾空房产并通知承租人交付租赁标的的,则承租人应无条件继续租赁。 |
出租用途 |
1、租赁房屋已领权属证书,产权证载明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规划用途为物管用房。承租人已明确知晓并完全接受该现状,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出租方对相关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人不得以未办妥审批手续为由拒付、少付租金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屋,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其他费用:租赁房产的供水、供电均已具备接入条件,相关开户、管线接入及安装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2元/㎡/月)、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及相关责任。 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承租人已经了解并实地查看租赁房屋、周边环境及租赁房屋相关情况,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主张,对于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并放弃索赔,出租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5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物转租、分租、转借或委托经营。违者该行为无效,责任由承租人自负;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应按首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6.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一年,因承租人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导致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或承租人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8.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情况下,可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如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的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设计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对改变租赁房屋使用功能、装修及改建而产生的安全责任负责,承租方装修、改建不得拆除标的物的承重墙,不能对标的物主体结构造**全隐患。 9.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房屋内部属承租人所有的装饰装修物可自行拆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若因承租人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1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如承租人改造承租房屋或增设他物的,若出租方要求恢复房屋原状或拆除他物承租人拒绝的,出租方可代替承租人恢复房屋或拆除他物,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出租方同意后,除按实际租期结算租金外,承租人还应按照首年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2.承租人因违反合同约定事项,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除按实际租期结算租金外,承租人还应按照首年租金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3.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附件《租赁合同》为样本,以出租方与承租人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需在拍卖前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竞价成交后,如承租人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并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5天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拍卖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起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大厦21楼2101室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报名之日起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止。 6、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398 7、****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2266 8、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1日上午10时整,在****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9、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拍卖文件中约定的拍卖方式组织拍卖会,实施拍卖。 10、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1、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报名的,则租赁项目信息发布**2个周期(5个工作日),若**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577-****6398、0577-****207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鹿****大厦2101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6398 |
| 手机 |
182****7551 |
附件(9)
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联合体报名范本.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竞买协议.docx下载预览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文件.docx下载预览
图纸.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