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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12 |
| 标 题 | **市**区2025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F〔2025〕6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长 期 | ||
| **市**区2025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苏政地F〔2025〕68号 ****政府关于**市**区 2025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5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海政请〔2025〕7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街道国有农用地4.5519公顷(含耕地0.2056公顷)、国有未利用地1.85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403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5519公顷(含耕地0.2056公顷),不涉及征收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