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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 标 题 | **县2025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F〔2025〕5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长 期 | ||
| **县2025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苏政地F〔2025〕57号 ****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 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县2025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示〔2025〕7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丰利镇陈葛庄村、家庙桥村、周桥村、双灰山村、华严村,曹埠镇甜水村的集体农用地0.7627公顷(其中耕地0.75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将位于洋口**森片区的国有农用地0.8067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649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694公顷,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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