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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 标 题 | **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13批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苏政挂G(2025)2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长 期 | ||
| **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13批实施方案 |
| 苏政挂G〔2025〕20号 ****政府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13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13批实施方案的请示》(灌政发〔2025〕7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13批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县下车镇、四队镇、圩**、杨集镇、同兴镇、侍庄街道,建新用地挂钩使用新增农用地指标1.2858公顷(含耕地1.2858公顷)。该实施方案建新区总面积1.2760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1.2760公顷(耕地1.2760公顷)。 二、同意土地征收方案,将**县侍庄街道侍圩村1.276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四、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