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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名称 采购标题 寻源方式 询单结束时间
| ****-****保障部 | 咸伙计**区终端直营物流配送服务——****中心项目中标公告 | 询比价 | 2026-04-14 07:40 |
咸伙计**区终端直营物流配送服务——****中心项目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6-04-07 09: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6-04-08 10:00:00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 1 | **区终端直营物流配送 | 服务类 | | 1 | 项目 | 2026-04-10 00:00:00 | 据实结算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市**区项目地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咸伙计**区终端直营物流配送服务:
1、服务内容:供应商提供3台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及每台车辆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负责**区全域终端客户的货物配送,包含车辆使用、驾驶员服务、燃油/充电、维修保养、保险等所有费用。
2、报价范围:包含车辆使用费、驾驶员薪酬、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全险种保险费、道路运输手续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不得产生额外收费。
3、预算金额:每台车人,价格不高于6800元/月,3台车辆及人员年总费用不超过24.48万元(含税)。
4、中标原则:以总报价最****一中标候选人。
5、合同有效期限:从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如超出合同期限未签订新合同但存在事实业务关系,可延续执行本合同至新合同签订)。
6、结算方式:月度结算,供应商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服务验收单(含车辆使用、配送完成率、驾驶员服务质量等)及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款项。
7、车辆及人员交付: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3台车辆及3名驾驶员的全部交付;车辆需证件齐全、保险有效、车况达标;驾驶员需持有C1及以上 驾 驶 证,驾龄≥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经甲方培训合格后上岗。逾期交付车辆或驾驶员,按单台/人日服务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
8、应急保障:夏季高峰时段(6-8月,每日8:00-18:00):若车辆故障或驾驶员突发情况导致无法配送,供应商需1小时内调配同规格备用车辆及驾驶员至**区指定配送点;非高峰时段:需2小时内完成备用**调配。未按时保障导致配送延误的,按对应时段服务费用的1.5倍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合同调整:服务期间若**区终端配送需求调整(如增减车辆/人员数量),双方可重新协商并调整结算费用。
四、技术条款:
一、车辆核心参数:
1.车辆类型:电动轻型封闭式货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40km(充满电),满足**区全域配送的续航需求。
2.车龄要求:车辆购买年限不超过2年(以车辆登记证注册日期为准)。
车厢规格:内部容积不小于8立方米,封闭性达标,能满足快消品终端订单的货物存储需求。
二、合规与车况标准:
1.车辆证件齐全:持有有效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年检合格证明、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所有证件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甲方留存。
2.车况要求:车辆外观无明显破损,车厢内部清洁、无异味,配备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水篷布、车厢锁具);刹车、转向、灯光等核心部件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三、车辆维护与管理:
1.供应商需为每台车辆建立维护档案,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测(含电池、制动、轮胎等核心部件),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
2.租赁期间车辆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电池更换(非甲方人为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承担费用,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营状态。
四、合规责任:
1.租赁车辆需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且****公司厂区内驾驶规定。
2.若因车辆本身资质不全、故障或违规导致的处罚、事故损失,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含甲方因此被第三方追责的损失)。
如需了解项目详情请联系:黄盼152****2086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项目配套相关资质;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4、报名供应商需详细了解项目需求详情,提供服务方案经项目审核满足同意后方可参与报价。具体服务内容以项目需求为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董高监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供应商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因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该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5****公司、采购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6)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为准)在采购项目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的。项目联系人:黄盼152****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