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大街与**路交****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2-****586 邮 编:07225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加工处理66万台份汽车零部件(一期工程)技改项目 | ****开发区北园****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抛丸间增加履带式抛丸清理机一台,主要对有锈小型汽车零配件进行抛丸处理;(2)在烤箱开口端增配3组热辐射机,使烘干通道有效达到两端恒温效果,提升产品固化质量;(3)预脱脂后纯水洗变更为表调工序;(4)硅烷化变更为磷化,配套建设一套磷化液除渣机,技改完成后现有工程生产规模及主要涂装表面处理设备不变,仍为年加工处理33万台份(电泳涂装面积为125万平方米)汽车零部件。 二、****审批局出具了备案信息,备案编号:****。 | 1、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据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取净化、吸附等处理方式,处理设施能力、效率及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1)前处理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的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干燥炉、窑**炉窑标准、表2**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2)烘干电泳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干燥炉、窑**炉窑标准、表2**炉窑标准,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金属制品业标准限值要求。 (3)抛丸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处理站废气排气筒排放的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5)食堂油烟执行**省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气污染物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无组织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苯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甲苯、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026年10月1日前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限值要求,2026年10月1日起厂界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食堂废水经隔油设备隔油处理后,与其他日常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系统外****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外排环境。 3、噪声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等措施隔声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所有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内,并按程序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按一般固废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全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