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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政府《关于收回陆浑镇柏坡村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嵩政土用〔2026〕1号)文批准,我局于2026年3月30日无偿收回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陆浑镇柏坡村洛栾快速通道以西、大库路以南地块,面积137907.83(合206.86亩),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土****人民政府。划拨决定书编号****,电子监管号****252025A000039。
二、陆浑镇柏坡村洛栾快速通道以西、大库路以北地块,面积101960.33(合152.94亩),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土****人民政府。划拨决定书编号豫(**)划拨(2025年)第0004号,电子监管号****252025A000049。
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上述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