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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4-14
****关于拟对******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核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批复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传播中心****中心)23层
联系电话:0794-****031
邮编:344500
表一 拟同意设置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编制单位 | 排污口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 |
| 1 | **市******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 南**康赣****公司 | **省****公司 | 南**洽湾镇东北进村口,116.577996°E,27.272669°N | ****处理厂污水:300d/t | 连续 排放 | 管道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 化学需氧量:5.48d/a 氨氮:0.548d/a 总氮:1.643d/a 总磷:0.0548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