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关于滦平县盛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方预拌混凝土和10万吨预拌砂浆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审批
河北-承德-滦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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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年产20万方预拌混凝土和10万吨预拌砂浆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13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284(行政审批大厅)、0314-****786(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0314-****267

通讯地址:**省**市**县北山新****分局

邮 编:0682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年产20万方预拌混凝土和10万吨预拌砂浆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县大屯镇大屯村

****

**五骏****公司

项目位于**县大屯镇大屯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24'15.947 、北纬:40°58'53.972 ,厂区东侧为道路、北侧为空地,西侧、南侧为******公司。用地面积1663.26平米。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年产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和10万吨预拌砂浆。

1、搅拌车间密闭,废气经引尘管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要求。封闭原料库,采用炮雾车进行降尘。仓顶脉冲除尘器运输道路采用水泥地面硬化,定期对厂区道路路面的浮土清理,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进出厂区的车辆采用洗车喷淋装置进行冲洗。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搅拌站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洗车废水、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由一套废水处理系统(砂石分离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禁止外排。****水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项目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辆减速慢行,控制鸣笛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1座一般固废间,用于储存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工业固废。沉泥、石子、砂子、除尘灰等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物由厂家定期回收。**1座危废间。废机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施工期落实好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环境相关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政府令【2020】第1号)、《**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等相关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要求。

2026-4-13至2026-4-1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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