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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预审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 标 题 |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 文 号 | 苏自然资预(2024)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长 期 | ||
| ******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苏自然资预〔2024〕3号 ******厅关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能源项目,拟建设4台容量1000兆伏安、电压等级500/220kV主变压器等相关设施。项目建设对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裕度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省**市******社区、落桥社区,已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涉及大****段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3.994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厅 2024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公司****公司。 **** 2024年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