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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的要求,现将《**县小城镇集中供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二期)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2026年第1季度)》(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我公司将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李 娜/182****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