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吨/年气分装置配套储运设施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于2024年1月22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垦分建审[2024]005号,项目2024年3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竣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月1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胜坨化工产业园旭辰路以东、元邦路以南****现有装置东侧。
联系人:王秀斌
电话:137****8880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因原稳定轻烃储罐及装卸区离办公区较近,且原储罐容量(10×100m3)较小,导致周转次数较多,市场需求****公司内部周转时长需要,为提**全水平,保障正常生产,**周转时间,拟将稳定轻烃罐区及装卸区搬迁至厂区东侧空地,配套建设3座2000m3稳定轻烃内浮顶储罐,同时对装卸区提升改造,新增2台装车泵、3个装车鹤建设规模和内位。通过DCS系统,将配套罐区连接至厂区控制室,进行实时监控。项目改造后,厂区安全进一步提升,产品仓储效率进一步提高。改造前后,生产装置不变,不新增产能,实现办公区、生产区相对独立的环境,原10座100m3稳定轻烃卧罐停用检修备用。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罐呼吸废气、装卸车废气、动静密封点废气的无组织挥发。
储罐呼吸废气、装卸车废气均接入厂区内**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处理效率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3“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的要求(去除效率≥95%),无组织废气中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限值(VOCs:2.0mg/m3)。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无新增工业废水,不涉及工业废水外排。初期雨水排入事故水池暂存,经监测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溢洪河。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装、卸车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置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减小噪声对外界影响。本项目周围无敏感点。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