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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1MABY2JGW46 | 建设单位法人:许孝强 |
| 许孝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开发区**江路26号 |
| 年产3.85万吨特种烯烃和硫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江路以南、**路以东 |
| 经度:118.86579 纬度: 37.42675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2 |
| 东开管环审〔2024〕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0 |
| 343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1MABY2JGW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山****咨询院有限公司 |
| 913********274380B | 验收监测单位:绿水******公司 |
| ****0700MADXYXKR43 | 竣工时间:2025-11-11 |
| 2025-11-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13 |
| 2026-0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2026-02-13/68.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况一(自产四聚丙烯):5万吨/年丙烯齐聚装置年产四聚丙烯3.5万吨/年,自用四聚丙烯1.792万吨/年,外售四聚丙烯1.708万吨/年。2万吨/年十二烷基硫醇装置年产叔十二硫醇2.142万吨/年。工况二(外购四聚丙烯):2万吨/年十二烷基硫醇装置年产叔十二硫醇 2.123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况一(自产四聚丙烯):5万吨/年丙烯齐聚装置年产四聚丙烯3.5万吨/年,自用四聚丙烯1.792万吨/年,外售四聚丙烯1.708万吨/年。2万吨/年十二烷基硫醇装置年产叔十二硫醇2.142万吨/年。 |
| 不再外购四聚丙烯,工况二不再运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 万吨/年丙烯齐聚装置主要分为丙烯净化、丙烯齐聚、精馏。一条生产线,包括第一反应器、第二反应器、脱丙烯塔、脱己烯塔、脱壬烯塔、脱轻塔、脱重塔等。2万吨/年十二烷基硫醇装置由甲醇制氢单元、硫化氢制备单元、四聚丙烯精制单元、硫醇反应、精制单元共5个部分组成,布置甲醇制氢装置一套、硫化氢制备装置一套、原料脱轻塔、原料脱重塔、加成反应器、脱轻塔、脱重塔、精制塔等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5 万吨/年丙烯齐聚装置主要分为丙烯净化、丙烯齐聚、精馏。一条生产线,包括第一反应器、第二反应器、脱丙烯塔、脱己烯塔、脱壬烯塔、脱轻塔、脱重塔等。2万吨/年十二烷基硫醇装置由甲醇制氢单元、硫化氢制备单元、硫醇反应、精制单元共4个部分组成,布置甲醇制氢装置一套、硫化氢制备装置一套、加成反应器、脱轻塔、脱重塔、精制塔等设备;十五烯精制单元配套脱轻塔、脱重塔(产品不合格时使用)。 |
| 不再外购四聚丙烯,故四聚丙烯精制单元改为十五烯精制单元配套脱轻塔、脱重塔(产品不合格时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丙烯齐聚装置工艺废气、甲醇制氢单元解析废气、原料脱轻塔、原料脱重塔真空废气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叔十二硫醇装置脱轻塔、脱重塔、精制塔真空废气通过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装卸区、罐区废气(不含硫醇废气)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叔十二硫醇储罐废气经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灌装废气经活性炭+碱吸收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化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7 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碱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生产装置、循环水站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设1座3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 隔油+厌氧+好氧+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位于丙类仓库,面积96m2,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50m2,位于丙类仓库,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或厂家回收;罐区设防火堤,设置雨污切换阀,装置区设置围堰;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厂区设5300m3事故水池1座及1座1200m3初期雨水池;雨水排放口设节制闸;设置1座地面火炬,处理能力为55t/h;设置1座二级碱喷淋塔,硫化氢装置泄压废气经二级碱喷淋预处理后排入火炬进一步处理,火炬F排气筒DA005高30m;硫化氢单元位于密闭厂房,配套设置1座一级碱喷淋塔,应急处置硫化氢单元发生泄漏的硫化氢,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丙烯齐聚装置工艺废气、甲醇制氢单元解析废气、原料脱轻塔、原料脱重塔真空废气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叔十二硫醇装置脱轻塔、脱重塔、精制塔真空废气通过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再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装卸区、罐区废气(不含硫醇废气)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叔十二硫醇储罐废气经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再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灌装废气经活性炭+碱吸收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化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7 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碱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生产装置、循环水站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设1座3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 隔油+厌氧+好氧+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位于丙类仓库,面积96m2,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50m2,位于丙类仓库,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或厂家回收;区设防火堤,设置雨污切换阀,装置区设置围堰;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厂区设5300m3事故水池1座及1座1200m3初期雨水池;雨水排放口设节制闸;设置1座地面火炬,处理能力为55t/h;设置1座二级碱喷淋塔,硫化氢装置泄压废气经二级碱喷淋预处理后排入火炬进一步处理,火炬F排气筒DA005高30m;硫化氢单元位于密闭厂房,配套设置1座一级碱喷淋塔,应急处置硫化氢单元发生泄漏的硫化氢,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 |
| 叔十二硫醇装置脱轻塔、脱重塔、精制塔真空废气通过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再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叔十二硫醇储罐废气经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再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装填量发生变化,废活性炭产生量由39.626t/a改为5.68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储罐区占地面积2640.47m2,包括罐组一泵区,2个400m3的壬烯内浮顶储罐,1个400m3的甲醇内浮顶储罐,2个300m3四聚丙烯固定顶储罐,1个400m3四聚丙烯固定顶储罐,1个100m3癸烯固定顶储罐,1个300m3十五烯固定顶储罐,2个500m3叔十二硫醇固定顶储罐,1个100m3二等品硫醇固定顶储罐,1个50m3三等品硫醇固定顶储罐。装车鹤管:1个十五烯装车鹤管,1个四聚丙烯装车鹤管,1个癸烯装车鹤管,1个壬烯装车鹤管。 卸车鹤管:1个甲醇卸车鹤管,1个四聚丙烯卸车鹤管,1个丙烯卸车鹤管。 | 实际建设情况:储罐区占地面积2640.47m2,包括罐组一泵区,2个400m3的壬烯内浮顶储罐,1个400m3的甲醇内浮顶储罐,2个300m3四聚丙烯固定顶储罐,1个400m3四聚丙烯固定顶储罐,1个100m3壬烯固定顶储罐,1个300m3十五烯固定顶储罐,2个500m3叔十二硫醇固定顶储罐,1个100m3二等品硫醇固定顶储罐,1个50m3三等品硫醇固定顶储罐。装车鹤管:1个十五烯装车鹤管,1个四聚丙烯装车鹤管,1个十二硫醇装车鹤管,1个壬烯装车鹤管; 卸车鹤管:1个甲醇卸车鹤管,1个丙烯卸车鹤管,1个备用卸车鹤管。 |
| 四聚丙烯精制单元改为十五烯精制单元后不会再产生癸烯;1个100m3癸烯固定顶储罐改为1个100m3壬烯固定顶储罐。1个癸烯装车鹤管改为1个十二硫醇装车鹤管;1个四聚丙烯卸车鹤管改为1个备用卸车鹤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9595 | 0 | 0 | 0 | 2.959 | 2.959 | |
| 0 | 1.184 | 0 | 0 | 0 | 1.184 | 1.184 | |
| 0 | 0.059 | 0 | 0 | 0 | 0.059 | 0.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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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3.7763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1座3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 隔油+厌氧+好氧+沉淀+消毒”处理工艺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排污口两日最大浓度为:pH 7.1~7.2、悬浮物14mg/L、总磷0.47mg/L、总氮9.48mg/L、氨氮3.54mg/L、化学需氧量4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4.5mg/L、全盐量402mg/L、动植物油0.66mg/L、色度5mg/L,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 污水站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催化焚烧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丙烯齐聚装置工艺废气、甲醇制氢单元解析废气、原料脱轻塔、原料脱重塔真空废气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叔十二硫醇装置脱轻塔、脱重塔、精制塔真空废气通过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再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装卸区、罐区废气(不含硫醇废气)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叔十二硫醇储罐废气经络合铁+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再经催化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催化焚烧废气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3.99mg/m3、甲醇最大折算浓度值为4mg/m3、1,3-丁二烯未检出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标准;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4.3*10-4kg/h、臭气浓度478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 | |
| 2 | 灌装站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灌装废气经活性炭+碱吸收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灌装站废气排气筒中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4.0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30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 | |
| 3 | 化验室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化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7 排放; | 化验室废气排气筒中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6.3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54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 | |
| 4 | 危废间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碱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危废间废气排气筒中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8.0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63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 | |
| 5 | 污水处理站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中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5.11mg/m3、硫化氢最大折算浓度值为0.12mg/m3、氨最大折算浓度值为0.64mg/m3、臭气浓度724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724无量纲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表1标准。 | |
| 6 | 厂界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加强管理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浓度范围为0.322~0.407mg/m3、氨厂界浓度范围为0.07~0.19mg/m3、硫化氢厂界浓度范围为0.008 ~0.019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范围为0.77~1.04mg/m3、厂界臭气浓度范围为11~15、甲醇厂界浓度低于检出限。 |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区北厂界噪声值范围为52dB(A)~54dB(A),夜间厂区北厂界噪声值为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 | 对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进行了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脱盐水废滤芯、废脱氧剂、废铁桶外售处置;废变压吸附剂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水解剂、废脱硫剂、废脱砷剂、废分子筛、废丙烯齐聚催化剂、废制氨催化剂、硫磺废渣、废硫醇催化剂、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污油、废铅酸电池、废油漆桶、生化污泥、废滤布、格栅过滤物、废碱液、废硫磺袋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你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催化燃烧炉废催化剂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如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脱盐水废滤芯、废脱氧剂、废铁桶外售处置;废变压吸附剂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水解剂、废脱硫剂、废脱砷剂、废分子筛、废丙烯齐聚催化剂、废制氨催化剂、硫磺废渣、废硫醇催化剂、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污油、废铅酸电池、废油漆桶、生化污泥、废滤布、格栅过滤物、废碱液、废硫磺袋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厂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监控系统、有毒有害气体监控系统及工业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泄漏,并启动应急处理措施。**1座5300立方米事故水池,1座12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制定了应急预案,****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号370571-2025-053-M。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53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及1200立方米的雨水监控池,确保了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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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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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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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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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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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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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