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睿冠新材料有限公司麻栗坡县年产2万吨石英粉生产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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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县年产2万吨石英粉生产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县年产2万吨石英粉生产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6-04-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准予******县年产2万吨石英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 年 4 月 15日— 2026年4月 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6-****756

通信地址:**县莱溪路73号

邮 编:663600

项目名称:******县年产2万吨石英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麻****村委会螺丝塘村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1277.1m2,建设一条石英粉生产线。依托现有一座4000m2钢架厂房进行改造作为生产厂房,依托现有一栋建筑面积约1000m2办公生活楼进行装修后作为办公生活区,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生产工艺:原料→自磨→分级→球磨→分级→包装→暂存。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年产石英粉2万吨。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98%。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燃油废气。

对策措施:①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工地周边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确保稳固、整洁、美观,及时修复破损围挡,阻断扬尘外溢;②物料堆放100%覆盖: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100%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袋装等防尘措施;③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出入口设置全自动车辆冲洗设施,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彻底冲洗,杜绝带泥上路;④施工道路100%硬化:****车行道路、出入口路面全部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减少道路扬尘;⑤湿法作业100%落实:土方开挖、破碎、拆除等易起尘作业面全程采取湿法施工,配备喷淋、洒水设施,从源头抑制扬尘产生;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所有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对策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吸粪车清掏清运用作农肥。

(3)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包装纸盒、包装塑料及生活垃圾。

对策措施: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纸盒及包装塑料分类处置,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内,同****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4)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及施工作业噪声。

对策措施:项目设备安装作业位于厂房内,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禁止夜间(22:00至6:00)及中午(12:00至14:00)施工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降尘用水、绿化用水及洗车用水;生活用水主要为工作人员日常清洁用水和食堂用水。其中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自然蒸发损耗,产生污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对策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近期委托吸粪车清掏清运用作农肥,后期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①给料粉尘、②加工粉尘、③道路运输扬尘、④物料装卸、堆放粉尘、⑤包装粉尘、⑥食堂油烟废气。

对策措施:①给料粉尘:对加工区域洒水降尘,项目于厂房内生产,给料粉尘再经厂房阻隔;②加工粉尘:自磨机、球磨机加工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合并经排气筒(DA001)排放;③道路运输扬尘: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原料及成品均为袋装运输,同时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且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④物料装卸、堆放粉尘:原料及成品采取袋装暂存于厂房内,厂房三面围挡;⑤包装粉尘:厂房阻隔,定期对厂房进行清扫;⑥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废气环保措施后,根据估算模型AERSCREEN预测分析,项目无组织粉尘(颗粒物)预测最大落地浓度,即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预测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在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沉降粉尘、初期雨水池泥沙、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

对策措施:①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出售;②废布袋:由滤袋供应及更换厂家统一回收处置。③沉降粉尘:沉降于车间内的粉尘****公司,作为建筑原料用于生产。④初期雨水池沉渣:定期清掏干化后作为土方用于周边道路回填。⑤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产日清。⑥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吸粪车清掏清运用作农肥。⑦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环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且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噪声

项目区内主要噪声来源于自磨机、球磨机及布袋除尘器(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

对策措施:①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摩擦,减小噪声强度;②生产员工佩戴耳塞,加强劳动保护;③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尽可能利用距离衰减声级;④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开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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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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