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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 ****委员会 ****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2号)《****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20号)《****办公室****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红医保办发〔2025〕16号)要求,下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开展2025年度评价的通知》。通过****医疗机构走访、查阅资料,围绕药品配送价格、配送率、配送及时性、服务满意度等内容,对10****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3月1日配送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873-****418。
****保障局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