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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4日,我局对1个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540
地址:夹****社区西河路40号
邮编:****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项目名称:**盛世****公司**废旧建渣回收分解处理加工生产线项目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2026年4月1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