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省道210线格日朝鲁(赤通界)至**温都尔段公路。
2、评估主体单位
****
3、建设单位
****
4、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格日朝鲁苏木霍格图嘎查
5、建设性质
**
6、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市**(**温都尔苏木)与**市**(格日朝鲁苏木)交界位置附近,与**境内的规划省道210线地宫化至格日朝鲁段公路相接,主要经过拉嘎赛花嘎查、德布勒嘎查、哈日诺尔嘎查及沙巴日台嘎查,终点止于****温都尔苏木沙巴日台嘎查,顺接既有省道210线**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本项目公路等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12m整体式路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本项目路线全长 30.22 公里,**境内29.91公里,**境内0.31公里。
7、建设周期
2026年6月—2027年12月
8、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3.1亿元,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自筹解决。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参与调查,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的程度;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而降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
联系人:邓昕伟 联系电话:0476-****125
2、评估单位:**亿帮生态****公司
联系人:查日苏 联系电话:176****3349
3、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主体和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5、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运输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