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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市场监管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监测中心)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194台(件),出租汽车计价器36台(件),血压计198台(件)、红外耳温计等567台(件),检**果合格377台(件),其中:电子秤5台(件),电子天平5台(件),动态(可移动)心电图机2台(件),多参数监护仪1台(件,)血压计3台(件),红外耳温计10台(件)不合格。现公示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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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