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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改建,位于**县**镇**村(经度109°42'29.312",纬度21°45'56.442")。
二、建设项目内容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470.94万元,本次除险加固工程涉及土地面积为0.93hm2,其中永久占地0.90hm2,临时用地0.03hm2。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对主坝(坝体高压摆喷灌浆及坝基帷幕灌浆防渗,拆除重建开裂坝顶砼路面,**沥青砼路面,拆除重建内坡开裂部分砼护坡,**上、下游步级,修整下游松动部分排水棱体,白蚁防治);副坝(填土培厚、上游侧修建防浪墙、**坝顶路肩、拓宽坝顶路面、下游坝坡种植草皮、**步级、坝脚**排水沟);溢洪道(**溢洪道进口段砼边墙护坡、采用沥青砂浆充填溢洪道分缝);输水设施(更换启闭设备2台、更换闸门止水橡胶垫、增设闸门加重块);****水库进库路长0.8km、主坝至副坝长1.5km的防汛路进行加固硬化、并**主坝溢洪道长0.125km);管理用房(**管理用房68m2并修缮现有管理用房)等建筑物均在原址上进行加固改造。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项目所在**县SO2、NO2、PM10和PM2.5的年评价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数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判定项目区属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达标区。
水环境:****水库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委托**西湾****公司对水库进行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水库除了监测点的总氮出现超标外,水温、溶解氧、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高锰酸钾指数和大肠杆菌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由于水库库区周边以及汇水区范围均为桉树人工林,桉树人工林由于施肥和树苗抚育程度高。因此,总氮超标原因可能为区域农林施肥面源污染所致。
声环境:项目位于松钦高速公路附近,最近距离为150,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区域的声环境执行2类声功能要求。
生态环境:经调查,项目属于一般生态区,不涉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所列的物种,《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列为极危、濒危和易危的物种,****政府列入拯救保护的极小种群物种,特有种及古树名木等。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不涉及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和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清扫、洒水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植物的影响。
②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状。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水工程采取围堰施工,库区留有一定水位,确保库内鱼类能够存活。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开展分区防治,建设截排水工程和拦挡工程,及时对裸露地面采取密目网、彩条布、草毡等进行覆盖,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设置坝坡并及时对坝坡进行植草恢复,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土方回填压实。
(4)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搅拌站采用移动式搅拌机,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保持地面湿润。施工单位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并增加施工区的洒水次数;旱季应注意对施工区进行清扫,保持洁净,并加大洒水次数。
③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运输或加盖帆布,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超重,避免物料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文明驾驶,途经村庄时要减速慢行,同时在运输道路上设专人定期清扫,配置洒水车及时洒水降尘。
④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及时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对物料堆场设置围挡、防尘布、防雨棚、定期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
(5)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混凝土养护废水采用沉淀装置处理后流入**池以作为洒水用。
②车辆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池,沉淀后的上层**流入**池,处理后的废水经水泵加压回用,不外排。
③机械养护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作为洗车用水、道路洒水。
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水库周边的林地施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6)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严禁休息时间(**时间12时至14时,**时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有强噪声和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调配物料运输时间,禁止鸣笛。
(7)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沉淀池沉渣运至施工生产区内指定地点翻晒后,再用于库区回填利用。
②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等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等及****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倾倒,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转运至周边村屯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水库管理区厨房产生的少量餐饮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器净化后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水库运行期间,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水库管理用房依托现有的垃圾桶,用于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屯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含第1号修改单),本工程属于“7610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二、水利-3 防洪提升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水利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玉水技〔2021〕29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项目代码为****,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6)永久用地选址合理性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大坝上进行修缮、改造、维护。项目水库大坝选址合理。加固工程在坝体基础上建设,不会改变大坝位置,不改变大坝特性,****水库的特性,****水库坝前坝下水文情况,不新增淹没区占地。项目施工永****水库设施范围内,占地类型均为水工建筑用地,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占地面积有限,占地类型少量公路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工程临时占地经恢复后不改变其用地性质。项目水库地处农村环境,****自然保护区,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无古树名木等需要保护的生态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水库的防洪泄洪能力,具有明显的环境效应,因此,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
(7)施工场地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施****水库管理范围内。施****水库管理用房旁边林地区域,面积较小,****水库周边生态的破坏,选址基本合理。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功能为物料临时堆放,砂石料临时加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尽量做到砂石等施工材料在现场堆放时间较短,以尽量减轻物料堆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03hm2,其占地类型为林地。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施工生产生活区不涉及污染物排放,****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占地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分布;项目占地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未设置在**、水库的陡坡地;不对沿线景观造成影响。施工生产区与本次工程建设区域相邻,施工条件便利,工程地处农村区域,施工生产区周边无居民分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施工场地布置较为合理。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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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