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管理相关规定,有效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杜绝资产浪费,助力乡村**战略落地见效,推动怒**贡山县乡村**示范园建设提质增效,丰富园区及周边业态,完善服务功能,结合项目实际及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要求,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现将相关招租事宜具体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产权归属
项目名称:怒**贡山县乡村**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条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及四栋房屋;产权代为持有方:****,本次招租资产由该单位统一负责出租管理,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已按规定完成资产登记备案,属于可对外出租的国有资产。
(二)地理位置
1.四间房屋:分布于贡山县丙中洛镇,地处乡村**示范园辐射范围内,毗邻周边村落及旅游节点,交通便捷,****园区配套服务、游客接待及本地群众相关需求,具备良好的经营基础;
2.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分布于贡山县丙中洛镇,地理位置优越,契合峡谷旅游发展定位,可依托峡谷自然景观**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三)资产构成
1.房屋:四栋房屋总建筑面积约计3438.62m2(古树驿站259m2 、悬崖驿站招租面积99m2 、****中心766.22m2
、****学院面积2314.4m2 ),房屋结构完好,通水通电,可根据经营需求合理规划使用功能,适配乡村**示范园配套服务、餐饮住宿、特色产品展销、游客休憩等多种经营业态;
2.高空线性运输设施:相关设施设备齐全,可正常投入使用,具体规格及运行参数可现场勘查了解;
3.特别说明:本次委估的四栋房屋及一条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均未取得相关房屋产权证,竞租人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该情况,自愿接受相关管理要求,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出租方已按规定对该批资产建立资产信息卡,实行专项管理。
(四)资产评估底价
本次招租资产已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经评估确定:古树驿站年租金评估底价为人民币35,103.88元;悬崖驿站年租金评估底价为人民币13,418.09元;****中心年租金评估底价为人民币93,101.29元;****学院年租金评估底价为人民币269,409.57元;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年租金评估底价为人民币679,425.93元。竞租报价不得低于上述评估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租赁要求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严****政府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尤其不得从事对周围生态环境、居民生活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营项目,坚守生态环保底线,契合乡村**示范园及怒江大峡谷生态保护相关要求。
2.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屋盖、梁、柱、楼梯、支撑结构、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支墩、屋架、悬索等)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设施及高空线性运输设施的使用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损坏缆车索道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3.租赁期限内,若承租人需要对租赁的房屋、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装修、改造或维修,须向出租方(贡山****农业农村局)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方案及安全评估报告等材料,经出租方严格审查并书面同意后,承租人才能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实施或添置的不可移动的(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将造成租赁资产损失的)装修、改造设施及附属物品,不得拆除,归贡山****农业农村局所有,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4.因产权证照不全导致承租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5.租赁范围内现有设施设备(含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全套设施、房屋内相关设施),承租方可合理、妥善使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故意或过失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非自然损耗)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须将所有设施设备完好归还出租方,确保账实相符,如有缺失、损坏,按实际价值赔偿。
6.租赁期内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批资产(房屋、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对外转让、转租、出借,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租赁资产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禁以租赁资产设定抵押、担保等权利负担,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符合**省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要求。
7.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报价确定的一个月租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付清的,视为放弃租赁权,出租方有权另行招租。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无未结清费用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存在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损失,不足部分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以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生效,若承租方未按时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出租方有权另行向第三人出租,同时追究承租方相关违约责任。
9.其他要求按照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积极配合。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租赁资产用途相符的经营项目,如旅游服务、餐饮住宿、高空线性运输设施运营管理等相关领域),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依法纳税,恪守商业道德,具备履行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资金实力,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符合**省国有资产出租对竞租人信用的相关要求。
3.若竞租人拟经营高空线性运输设施相关业务,须具备相应的运营管理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并购买足额公众责任险、特种设备安全险并将保险单作为合同附件,确保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安全规范运行,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特种设备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
4.认同怒**贡山县乡村**示范园发展规划,愿意****政府开展资产监管、安全检查、环保整治等相关工作,自觉维护示范园形象及国有资产权益。
5.国家法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得设置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资格限制。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场地查看
1.报名时请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复印件2套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确认):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若拟经营高空线性运输设施业务,需额外提供相关运营资质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2.需要现场勘查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及房屋实际情况的,请自行前往贡山****农业农村局进行商榷,由出租方安排相关人员陪同勘查,竞租人勘查后视为已充分了解租赁资产现状及所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五、其他告知事项
1.参加公开招标报名的单位和个人,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内容,自愿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招标,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认可租赁资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现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2.竞标人在参加出租招标过程中干扰招标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或者中标后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租赁权,已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限制其参与后续国有资产招租活动,符合**省国有资产出租监管相关要求。
3.具体租赁时间、租赁期限(不动产及高空线性运输设施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以合同约**期为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期限相关规定执行。
4.租金不含使用该处资产(房屋、高空线性运输设施)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设备维修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上述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按时足额缴纳,不得拖欠,符合**省国有资产出租费用承担相关规定。
5.承租人自行承担使用该处资产(房屋、高空线性运输设施)所发生的劳动、安全、消防、环保、经济、法律等各种责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运营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因承租人原因造**全事故、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规划建设、乡村**示范园发展需要或国有资产监管要求,需收回租赁资产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金,不承担其他补偿责任,承租人不得无理纠缠。
7.本次招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确定承租方,招租过程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招租信息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到期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原决策机构同意,可按不低于招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结束(1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贡山****农业农村局;
3.联系电话:0886-****554(工作日接听,负责解答报名、勘查相关疑问)。
七、租金事项
本次招租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通过评估方式确定出租价格后公开招租,租金底价经评估确定,递增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租赁合同》,确保租金标准符合市场行情,保障国有资产收益,租金收入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贡山****农业农村局所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招租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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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