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部、******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对接我县“十五五”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空间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为进一步提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本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原则,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为期7天。
参与方式:1.公众可将书信******局,邮件须注明:总规维护方案建议,通信地址:贡山县茨开镇**路93号,邮编673599。2.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杨静,咨询电话:0886-****100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公示稿)
一、工作目的
高质量支撑“十五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主动衔接各行业、各部门“十五五”规划,保障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空间需求,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更好地适配新发展阶段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空间保障。
正向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在省级规则下,对“三条控制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重点项目清单、城市重要控制线、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分区、乡镇主体功能定位、详细规划单元等规划内容开展正向优化调整,化解历史遗留矛盾,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与适配性。
二、工作原则
坚守底线,格局稳定。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改变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
正向优化,提升效能。规划动态维护须符合正向优化标准,推动空间布局更合理、**利用更高效、功能品质有提升。
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强化市、县(区)分级落实的责任体系,市级负责推进本级、统筹县级、审核把关,县(区)级负责组织编制本级动态维护方案。
程序完备,成果完整。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征求意见、成果公示、审核审查、报批备案等程序,成果规范完整。
三、工作范围
与已批复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保持一致。
四、动态维护重点内容(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1.调整规模
贡山县拟优化调出永久基本农田15.4348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的比例为2.224%;划入永久基本农田9.4422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为1.372%。调整后,贡山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由694.0141公顷减少至688.0215公顷,大于670.6000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指标、正向优化的要求。
2.调整成效
一是解决了永久基本农田内存在非耕地、不稳定耕地以及与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冲突等问题;二是可有效保障“十五五”期间各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三是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优、质量更高。
(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1.调整面积
贡山县拟优化调出生态保护红线0.3375公顷,调入0.4593公顷。调整后,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由383003.0793公顷增加至383003.2012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指标、正向优化的要求。
2.调整成效
一是有效化解了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人工商品林、矿业权、城镇村等五类矛盾冲突;二是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充分衔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提升了生态保护红线在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生态功能完整性、生态环境安全性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三)城镇开发边界调整1.调整面积
贡山县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规模8.5003公顷,调入2.6355公顷。调整后,贡山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由288.7926公顷减少至282.9278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指标、正向优化的要求。
2.调整成效
一是重点解决了部分城镇开发边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二是有效保障了贡山县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推动项目的顺利落地实施。
(四)乡镇主体功能定位及特殊功能调整1.调整内容
将丙中洛镇叠加的特殊功能由“重点小城镇、历史文化**富集区、自然景观保护区”,优化为“重点小城镇、历史文化**富集区”。
2.调整成效
在保持乡镇主体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结合乡镇**禀赋及发展需要,对部分乡**确定叠加的特殊功能存在类型过多、**支撑性不足等问题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乡镇叠加的特殊功能更符合乡镇**禀赋和发展实际,为乡镇精准发展、高效利用特色**奠定基础。
(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调整1.调整内容
贡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中无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结合本次动态维护相关工作要求,贡山县本次动态维护不再增补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2.调整成效
明确了专项规划按需编制的核心要求,可有效缓解各级专项规划类型繁杂、内容重复等问题。
(六)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1.调整内容
贡山县本轮动态维护新增重点项目987项,其中交通类项目新增158项、水利类项目新增83项、能源类项目新增18项、电力类项目新增17项、通讯类项目新增8项、环保类项目新增2项、旅游类项目新增141项、民生类项目新增225项、产业类项目新增187项、其他类项目新增148项。更名项目共10项,无调出项目。
2.调整成效
全面衔接县级“十五五”发展规划及各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协同推进专项规划落地、重大项目谋划、选址选线方案比选等任务,统筹平衡空间需求,有效保障“十五五”期间各行各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规划要素保障,助力项目顺利推进。
****中心**调整1.调整内容
依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核心控制线调整成果,充分参考已批详细规划、各职能部门意见、社会各界实际需求,对中心**边界、详细规划编制单元、重要城市控制线、用地布局等进行调整。
2.调整成效
****中心**范围与城市发展方向的一致性;****中心**空间结构,提升城市效能;三是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四是补齐民生短板,保障城市蓝绿空间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提升生态宜居品质。
(八)其他调整
在符合正向优化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核心控制线调整,充分参考各职能部门意见及社会各界实际需求,对规划分区、全域用地布局、规划文本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有效化解历史矛盾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配性。
五、动态维护方案可行性
(一)符合法律法规
此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技术标准符合性
此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工作,严格依据国家、省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成果符合技术要求。
(三)落实正向优化要求
此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工作,严格落实了“正向优化”要求。
(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工作,充分衔接“十五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新特征、新要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度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