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八步区古柏山公墓项目(二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八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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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6日
标 题:********公墓项目(二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6〕9号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公墓项目(二期)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6-04-1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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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6〕9号

****政府:

你市****公墓项目(二期)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飞地)的集体农用地7.5573公顷(果园4.1323公顷、乔木林地2.2715公顷、灌木林地0.8213公顷、其他草地0.3220公顷、农村道路0.0095公顷、坑塘水面0.0006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公墓项目(二期)建设用地,由你市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供地情况要******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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