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6日 |
| 标 题:****人民政府关于**市2025年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6〕1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
桂政土批函〔2026〕13号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市2025年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委员会,****办事处****委员会、****办事处****委员会、****办事处****委员会、****办事处****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1047公顷(水田0.3010公顷、水浇地0.3859公顷、旱地0.2727公顷、果园0.0526公顷、乔木林地0.1561公顷、其他林地0.0343公顷、其他草地0.8478公顷、农村道路0.0273公顷、坑塘水面0.0248公顷、沟渠0.00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0.6889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377公顷、工业用地0.2702公顷、****基地0.302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789公顷)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2.7936公顷土地,作为你市2025年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9596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