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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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资料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期满,依据专家组出具的技术评审意见和******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中的结论与建议,依据专家组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采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并据此落实相关环保工程及投资。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镇**大道与**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建设单位拟对院内医技综合楼一层西**原空置房间进行改造,建设DSA手术室及其配套功能室,在DSA手术室内新购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用于介入诊断治疗,设备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Ⅱ类射线装置。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 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 ,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六、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七、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辐射环境。辐射工作场所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DSA手术室的四周屏蔽墙、顶棚、观察窗及防护门外等区域的辐射剂量率应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相关要求和本项目控制目标值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人员年受照有效剂量应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中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项目管理目标值的要求。
(二)废气。该项目DSA在工作时产生微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机房拟安装的动力排风换气装置排入外环境,应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关于“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要求排气口位置不得设置在有门、窗或人流较大的过道等位置。
(三)固废。医疗废物打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防止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八、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项目日常环境****生态环境局****大队负责。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 5 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