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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部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43.74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9767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主要针对**区**、凤来、庙垭等19****处理厂(站)及8****泵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共计更新改造设备773套土建部分进行施工作业。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批次项目,包括**、火炉、**、土地、黄莺、接龙、文复、龙洞、浩口、后坪、凤来等11****处理厂(站)及6****泵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更新改造设备约420套的土建部分进行施工作业。 | 360日历天 | 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6.2.25 | ****742.37 | 刘鑫薇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61090 | 523174.24 | / | /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