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迁建项目 | **** | **市**区中旺镇中旺村李姚**30米 | ******公司 | 迁建项目,选址于**市**区中旺镇中旺村李姚**30米,建筑面积81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赁天****人民政府闲置厂房,搬迁、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低碳钢丝15000吨(其中3300吨用于生产电焊网),电焊网3300吨。 | 1.运营期拔丝工序粉尘、点焊工序颗粒物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静置后定期清掏。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机油、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不合格品、废布袋、废****回收部门;除尘灰、废拔丝粉、生活垃圾等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