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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13日我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环评报告表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县晋原镇潘家街四段9****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4527 联系传真:028-****227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建设单位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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