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南岸污水厂扩建工程一期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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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4

项目名称 伊****水厂扩建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处理厂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999.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库尔班江﹒尼亚孜
联系人 王志龙 联系电话 175****4666
项目投资(万元) 16900 环保投资(万元) 84.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6-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处理厂扩建规模1.5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的利旧改造、增加设备、二级处理采用AA0生物除磷脱氮的生物处理工艺、深度处理系统采用高效沉淀池 V型滤池工艺); 2.配套辅助设施(电气、自控、在线检测、化验、机修设施); 3.生态配套设施(30亩人工湿地)及厂区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粉尘采取撒水、遮盖网措施后通过降尘排放排放至施工区域内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就近排入污水管道措施后通过****水厂统一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垃圾统****填埋场进行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采用挡板进行隔音降躁。
承诺:**** 库尔班江﹒尼亚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库尔班江﹒尼亚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7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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